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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訂定「107年度精進人事業務建議獎勵計畫」,並自107年2月6日生效,請查照。

一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(以下簡稱人事總處)訂定「107年度精進人事業務建議獎勵計畫」1份,並自即日生效。

二、人事總處為研究解決人事行政問題,促進人事行政創新發展,提升人事服務品質與效能,特訂定旨揭獎勵計畫,其重點如下:

(一)人事總處依當前業務推動重點及重要人事議題訂定,共有「運用公務人員職場評價調查結果營造健康友善工作環境」等19項。

(二)該獎勵由個人自行申請,申請人應填具申請書及作品建議事項摘要表各1份,並檢附作品一式4份及以上文件之word格式電子檔。

(三)申請作品之內容結構應包括問題分析、具體建議及做法、可行性評估等3部分,本文字數以5千字至1萬字為原則。

三、該獎勵自即日起至107年6月29日(星期五)止接受申請(郵寄者以郵戳為憑,非郵寄者以送達人事總處之時間為準),逾期不予受理。

 

相關資料:http://weblaw.exam.gov.tw/LawContent.aspx?LawID=J0603540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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